各设区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农业农村局,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举办第二届“阳光1+1·奋进新征程”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紧扣“阳光1+1·奋进新征程”主题,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闽台交流等方面申报:(1)乡村产业振兴领域项目,聚焦产业兴旺,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2)乡村人才振兴领域项目,聚焦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推动构建“乡土人才”能力提升机制,为能人回乡搭建平台等项目。(3)乡村文化振兴领域项目,聚焦乡风文明,推进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农村移风易俗、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项目。(4)乡村生态振兴领域项目,聚焦生态宜居,推动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加大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项目。(5)乡村组织振兴领域项目,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开展党建共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农民走向富裕等项目。(6)闽台融合领域项目,聚焦闽台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挖掘乡村携手协作样板,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等项目。(7)申报项目,服务地、服务对象应在福建省内,已实施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在实施,半年内不会结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慈善类项目、2023年公益创投大赛37个获奖项目不作为申报范畴)

  二、申报项目主体

  1.在福建省及所辖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1年以上,且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未被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组织负责人无违法失信记录的。

  2.社会组织党组织健全,在社会组织开展的“两重一大”事项中发挥作用积极。

  3.由社会组织自愿申报,或社会组织与项目服务所在区(县)/乡镇/村进行联合申报。每家社会组织仅限申报1个项目。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获奖后,须服从主办方资金使用要求、跟踪督导、结项总结等安排。

  三、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和项目申报(通知发布时起-7月31日前)

  1.发布通知。通过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向社会发布活动通知,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线上培训。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讲解赛事规则、工作流程及填报注意事项等内容。

  3.材料提交。7月31日18:00前,社会组织通过“福建社会组织”网站(http://mzt.fujian.gov.cn/mgj/或是百度搜索“福建社会组织”点击进入),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公益创投大赛参赛申报书》(详见附件1)进行填报。

  第二阶段:项目初评和公布名单(8月1日至8月31日)

  1.资格审查。主办方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向社会公布参赛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2.初评遴选。组织评审团对符合参赛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公示路演项目名单。

  3.实地考核。对路演项目进行实地考核指导。

  第三阶段:项目路演和颁奖(9月30日前)

  1.路演展示。路演现场设在参赛项目实施地。由大赛组委会成员、乡村振兴领域专家、社会工作专家学者和公益达人组成专业评委和公益评委。进入路演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展示,向评委及观众介绍项目情况(7分钟内),并现场回答评委的询问(3分钟)。

  2.评出名次。路演成绩由专业评委和公益评委的得分总和组成。两者分别以85℅和15℅的比例计算分值;若路演总得分相同,按专家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的高低排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3.组织颁奖。对获奖项目进行颁奖,颁奖现场设在有关项目实施地。

  四、奖项奖金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150000元/个,合计300000元;二等奖5名,8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三等奖10名,4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优秀奖20名,20000元/个,合计400000元。大赛为每个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五、评奖评审标准

  1.有鲜明项目主题,能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阳光1+1”牵手计划,工作计划详实有效。

  2.重视党组织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对参赛项目的引领贯穿全程。

  3.有具体实施团队,能运用专业的理念、方法、技能,为服务地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服务保障。

  4.有风险防控预案,能充分考虑投入产出的高效率,因地制宜,操作性强。

  5.项目成效显著,在实施地有一定影响力,群众充分认可,社会效益显著。

  6.项目运作模式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六、大赛组织架构

  本届创投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组委会成员负责活动具体工作。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 欧阳晓波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道清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副主任: 林志鹃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林两贞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处处长

  成 员: 陈  军、范  琴、创投大赛服务第三方承办机构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组建专业评审团、项目评审等工作,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社会组织领域、乡村振兴领域的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

  本届创投大赛服务由第三方机构承办,负责对大赛全流程管控,按要求开展参赛活动宣传、项目评选、公示、颁奖、获奖项目的跟踪管理及评估验收等工作。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协助做好大赛前期工作咨询、业务培训、申报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服务性工作。

  七、督导结项

  1.跟踪督导。组织专业人员在一年期限内对获奖项目进行跟踪督导,重点围绕各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的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取得效益的情况,并对其进行项目实施指导。

  2.分享交流。在合适时期内,组织获奖项目单位进行分享交流,促进各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业能力的提升。

  3.项目结项。对每个项目进行结项,汇总项目目标的达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成效情况等。

  八、其他要求

  1.各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所属社会组织的宣传发动,鼓励积极参与;要做好社会资源链接,为本地参赛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赋能。各设区市民政局要汇总本地社会组织申报情况,推荐参赛项目不少于10个,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填报申请,积极参赛。申报材料电子版于7月31日18:00前发至邮箱fjshzzctds@163.com。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1号,福建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03室(收件人杨燕娜,13405981246),邮编:350001。

  大赛相关事宜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各单位及时关注上述网络平台动态。

  联系人:王若筠,杨燕娜;联系方式:0591-87676226,87676253,87505822;15505910316,13405981246;邮箱:fjshzzctds@163.com。

  附件:1.第二届“阳光1+1·奋进新征程”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参赛申报书(点击下载)

      2.×××市参加第二届“阳光1+1·奋进新征程”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项目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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